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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车一条龙暗藏的七大陷阱

2004年2月23日 烟台网
 
 

  
  1.多收款:这主要是指消费者在办理贷款购车手续时,经销商故意多收取款项,且不向消费者提供银行的借贷合同,使消费者无法察觉。
  2.不按约定标准办理贷款:比如消费者与经销商书面约定首付20%,剩余部分贷款,但经营者办理的贷款手续中却标明首付比例为18%。一旦消费者要求更改手续,经营者却能躲就躲不予解决。
  3.利用合同或协议欺骗消费者:一些消费者在订购汽车时明明在订单上注明了还款方式为“等额等息还款”,但消费者在银行打印的个人购车贷款明细上却为“本金递增,利息递减”的方式,实际上是经销商捣了鬼。
  4.贷款买车时,经营者强制消费者到指定银行贷款或指定保险公司办理保险,并收取高额手续费。
  5.经销商在合同上伪造消费者签名,擅自更改车款总价及每月还款金额。
  6.一些贷款公司在消费者办理手续时往往给予很多承诺,但实际无法办理成功,这时消费者要求退还手续费并承担贷款利息损失时,贷款公司却赖着不予解决。
  7.还有一些经销商口头承诺即使非本市身份证也可办理贷款,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无法兑现承诺,事后经销商却对承诺拒不承认,而是推脱为促销员的个人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