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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起电信服务实行明码标价

2004年2月23日 烟台网
 
 



8月1日起,如果北京街头的人工值守电话还没有明码标价,您就可以告摊主价格欺诈。因为,信息产业部要求,从这一天起,全国所有的电信服务都要实行明码标价。
信息产业部要求,经营者要把收费项目、资费标准、定价方式及计费原则全部明码标出,并可以选择公告、公示墙、价目表、资费手册、互联网查询、语音播报、电脑查询等多种方式。
信息产业部明确要求,公用电话摊主必须把公用电话的收费标准明码标出;届时,北京将可能制定统一的价签格式。声讯电话也被重点点名。由于北京的很多声讯台都埋藏有价格“陷阱”,话费争议很多,从8月份开始,他们将无条件公开全部收费内容,并且在用户拨通电话后要首先播送收费标准。信息产业部最后重申了两点:一、经营者不得在明码标价之外收取任何费用;二、不得利用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欺诈顾客。据悉,全国各地的通信管理局将对此进行监督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