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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15期间山东省消协将隆重表彰十佳受理投诉工作者

2004年2月23日 烟台网
 
 
 我省各级消费者协会成立以来,受理了大量消费者投诉,为消费者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,有力地促进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。特别是自2000年以来,全省各级消协每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平均达8万件左右,2000年至2003年共受理投诉21万件,使消费者免受经济损失 20487万元,接待消费者咨询 150万人次,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和称赞。
  为弘扬维权,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表彰在受理投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各级消协工作人员,激励全省各级消协自觉践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努力提高为消费者服务的水平,省消协决定在全省开展受理投诉十佳工作者评选活动。
  据悉,这次评选活动自2004年2月开始,采取由消费者评议和各级消协层层推荐的方法进行, 3月10日前由省消协组成评委会确定十佳人选。3月14日,在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名优商品博览会上,将对受理投诉十佳工作者进行表彰,以此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,推动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深入开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