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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保护
空气环境质量:从总体看,烟台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,总体上属良好级,城市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占99%。市区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.044毫克/立方米,符合国家二级标准;市区二氧化氮均值为0.029毫克/立方米,符合国家一级标准;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.06毫克/立方米,符合国家二级标准;市区降水pH年均值为6.09,降酸雨1次,酸雨频率为1.5%。八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符合国家二级标准。

水环境质量:全市饮用水源地除总氮外均符合饮用水源水质标准;全市主要水库门楼水库、高陵水库、王屋水库、龙门口水库、沐浴水库及庵里水库年均值均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;大沽夹河、辛安河、五龙河、黄水河和界河的监测结果表明:主要河流基本满足各自功能区的要求,大沽夹河、辛安河和黄水河水质均达到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Ⅲ类标准,五龙河和界河水质也达到功能区要求。近岸海域水质以一类、二类海水为主,100%的测点达到近岸海域功能区要求。

声环境质量:烟台市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年均值为69.1分贝,符合国家标准,芝罘区交通噪声超过国家标准,为71.9分贝;区域环境噪声年均值为55.1分贝。区域环境噪声和和道路交通噪声均与2004年基本持平。